80万工程款“拉锯战”, 法院顺利调解!
来源:红网    时间:2023-08-19 05:26:30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晏可慧 长沙报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在办案团队的多次沟通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资料图)

几年前,被告小易以被告岳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某科技公司”)的名义与原告湖南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某投资公司”)签订《外墙真石漆涂装施工合同》,承接由某投资公司发包的外墙防水及真石漆涂装施工。

合同签订后,小易作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陆续完成了全部外墙防水及涂装的施工,某投资公司也依约支付了工程款。

然而,岳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房屋进行分户验收时,发现大部分房屋出现渗水。

原告与被告就外墙维修事宜进行了协商,但双方就房屋外墙渗水原因的问题一直僵持不下。

小易以及某科技公司认为,是房屋质量墙体开裂,不是自身的防水油漆施工有问题,不愿意对房屋进行维修。

为防止因房屋渗水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某投资公司委托案外人对房屋进行了防水维修,产生维修工程款共计80余万元。某投资公司遂将被告小易、岳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维修工程款80余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争议主要在于双方房屋渗水是否由被告施工引起,因此必须鉴定渗水原因与施工行为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质量鉴定专业性强,工作量庞大,难度较高。双方选定相关鉴定机构后,还得交纳10万元鉴定费,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王天保告诉记者。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以更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王天保决定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从专业角度入手,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及质量鉴定带来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机制,避免因错误认识、盲目诉讼产生的诉累和诉讼成本。从情、理、法方面,向当事人讲明缘由及利害关系。

经过多次沟通与努力,双方情绪逐渐平缓,最终成功达成调解,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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